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拟招聘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负责北京路文化旅游区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具体要求见附件1:《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有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中国语言文学类、统计学类专业,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开始,截止至2018年7月1日(星期日)24:00。报名邮箱:bjlwhhxqgwh@126.com
2.请下载附件2《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承诺书》并详细填写(签名扫描件)。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电子版: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
(2)资格审查: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者,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综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1名考生参加体检。
考试的其他事项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合同制员工工资标准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334272。


附件1:《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广州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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