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医生启事


  因学校建设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医疗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拟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医生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生岗(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校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不良诚信和品行记录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为人事代理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邮寄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其它应聘材料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需提供的应聘材料包括: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从业资格证、工作(实践)经历证明(含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
  邮政编码:510665
  联系人:魏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19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启事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gp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学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与学校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得应聘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考试安排将视报名情况择机分批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届时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

  应聘人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试,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工作。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八、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合格者,经考察合格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齐备入职材料,未按规定提交齐备入职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关于递补的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未通过、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在同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56619(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825661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聘医生岗位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报名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19年12月5日发布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job168网所有信息内容及页面作品;job168网版权所有;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