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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快!广州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时间:2020-10-30 浏览量:166

2020年7月7日起广州市已正式启动失业补助金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通知,今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今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2020年7月7日起202012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补贴标准

  (一)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二)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3月。

  在广州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广州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线上申领或线下申领。线上申领方式分别为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入口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可分别选择进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国家平台失业补助金申领)或下载广东人社APP或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办理。线下申领可至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和详细操作指引,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进行查阅。详情可咨询广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