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广州市育婴员(高级)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从业人员:
  为更好地促进家政行业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提升,满足广州经济发展对高级育婴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和广州南方人才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承办“2018广州市育婴员(高级)职业技能竞赛”,本次大赛已纳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广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基本概况

(一)名称

2018年广州市育婴员(高级)职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广州南方人才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
技术指导单位: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竞赛地点

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39号)

(四)竞赛时间

2018年10月20日

二、大赛形式

(一)个人赛

以实操技能为主。竞赛排名按照竞赛团体总成绩决定大赛名次,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竞赛成绩高者为先。

(二)团体赛

每个参赛队由同一单位的3名选手组成(超过三名选手的需在报名时指定选手的分队名单),有不同单位三支队(含)以上报名参加才设立团体赛。团体以个人实操成绩作为团体总成绩。

三、竞赛命题

本次竞赛以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为竞赛标准,结合家政行业实际组织命题。竞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成绩的比例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

四、参赛资格

初中以上学历,年满22周岁且满足以下参赛条件之一
(一)已取得本工种中级或中级以上证书。
(二)中职、中技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2年以上。
(三)取得对口专业助理级以上职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级实习指导老师以上职称。
(四)本职业(专业)工龄满6年以上。
(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对口专业(职业)是指:幼教、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

五、奖项设置

(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对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参赛者,需要办理证书的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缴交鉴定费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育婴员证书。

(二)授予选手的荣誉证书。

竞赛中获得总成绩前3名,由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颁发选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荣誉证书。

(三)团体奖。

团体总成绩第1名,由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颁发“育婴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并颁发团体选手“团体优胜奖”荣誉证书。

六、其他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文件规定,凡是获得本省颁发的资格证书,又符合申报“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以个人申领培训补贴。

七、报名及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南方人才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8楼)
电话:400 1143 168

八、报名截至日期

2018年8月31日

九、报名材料

(一)必交材料

1. 2018年育婴员(高级工)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在A4纸上);
3.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在A4纸上);
4.大一寸标准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照片为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必须采用正规照相馆所拍证件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命名)。
团体报名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需加交2018年广州市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二)选交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在A4纸上);
2.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在A4纸上)
3. 2018年育婴员(高级工)职业技能竞赛推荐参赛证明(见附件3)(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
(1)选交材料是学员根据个人符合报名条件情况提交相应材料。
(2)材料原件供当场审核,审核后退回给学员。

十、赛前培训

为提高竞赛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竞赛的竞技水平,赛前将举办相关培训班,参赛选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培训内容本着对竞赛公平公正的原则,仅在专业知识上起到巩固和提升的作用,并不涉及具体竞赛内容:
符合报名参加竞赛条件者,可自愿选择参加赛前辅导培训班,具体请参考《关于开展《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三级)考前辅导培训的通知》。



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
2018年8月9日



附件1:2018年广州市育婴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2:2018年育婴员(高级工)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表
附件3:2018年育婴员(高级工)职业技能竞赛推荐参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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